目 录
第一部分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大家及有关机关国有资产、房地产、财务、水电、环卫、绿化、社会综治、安全保卫等管理与服务,负责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管理、市直跨部门综合执法与应急用车保障、公务接待、办公用房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财务部、国有资产事务部、节能事务部、公车运行监测部、接待事务部、安全保卫部、综合事务部、应急用车服务部、业务指导部、内审监察事务部、人事部(离退休干部部)12个部室。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事业编制6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部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2名。
第二部分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1、科学谋划“十四五”机关事务。全面总结评估全市机关事务及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贯彻落实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查找问题不足。认真学习国管局、省局机关事务及公共机构节能“十四五”规划,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科学谋划我市机关事务“十四五”工作思路和预期目标。
2、积极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突出我市特色,探索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建设工作,着力构建涵盖机关运行、资产和服务等方面的标准体系,全面提升机关事务管理能力和保障质量。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充分发挥新科技手段,大力推进“互联网+机关事务”,进一步健全完善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提升保障信息化、便捷化水平。
3、进一步深入推进办公用房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根据实际需要做好市直办公用房调整,提高办公用房资源使用效能。巩固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成果,加强办公用房监督检查,防止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
4、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进一步巩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成果,加强公车日常监管。完善市直综合执法和应急公务用车保障平台建设,优化综合执法和应急用车服务,规范公车运行管理。提供多样化公务出行服务,探索购买和租赁社会车辆服务等多渠道保障出行。
5、进一步做好公务活动保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按照节约、节俭、适度原则,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食宿管理。
6、进一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市直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会同市城管执法委监督各单位推进垃圾分类,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开展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大力推进全市党政机关节约型机关创建,利用各种媒介、公众平台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周、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崇尚厉行节约、生态文明、践行绿色发展的浓厚氛围。
7、进一步提高后勤精细化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安全保卫管理、检查流程,抓好重大节日、重大会议和重要节点的安全隐患排查。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功能,加强设施设备维护管理,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有序推进市委市政府综合大楼、会议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相关改造工程,做好保洁、绿化、美化工作。
8、进一步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健全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大对财务代管单位业务指导力度,配合审计、财政及纪检部门做好财务代管单位各类审计巡察。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明细详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明细表.pdf
第四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收入总额为3124.95万元,比上年减少233.63万元,下降6.9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78.11万元,社保基金拨334.96万元,上年结余(转)11.88万元。减少主要原因:2019年及2020年完成大部分公共区域专项维修项目,2021年维修项目显著减少。
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3124.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88.23万元,标准公用经费支出162.8万元,项目支出1558.88万元,项目支出不可预见费15万元。(1)按照功能分类细分,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74.88万(包含2010301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1324.5万、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72万、2010305专项业务活动550万、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84万、2013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4.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9万元(包含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67.9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3.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41万元(包含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8.21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2.76万元(包含2210201住房公积金83.76万元、2210202提租补贴19万元).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60.8万元,其中:办公费17万元、印刷费2万元、手续费0.02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5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培训费0.05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委托业务费10万元、工会会费8.49万元、福利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54万元。占预算总额的5.12%,比上年减少3.17万元,下降1.93%。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630.5万元(其中:标准公用中预算金额为10.5万元,项目经费中预算金额为62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20.18%,比上年减少2.8万元,增长下降0.44%。
因公出国(境)费用5万元,主要为预留出国预备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4万元,主要为单位应急保障车辆和应急用车服务部应急保障车辆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及市直单位公务车辆购置等支出,比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0.82%。公务用车购置费20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接待费261.5万元,主要为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比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0.08%。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咸宁市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817万元,主要用于物业费、印刷费、车辆运行费用、专业设备购置、办公设备及软件购置等方面,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54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3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533万元。比上年减少276.5万元,下降25.29%。下降原因:工程类维修项目减少,对应工程类采购减少。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车辆账面净值328.02万元,实际保有车辆共有49辆(其中单位急公务用车1辆、应急用车服务部应急保障车辆48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通信用车0台,应急公务用车49台,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较2020年初增加0台领导干部用车。其他资产变化如下:2020年新增资产共计462.56万元(其中:专用设备2万元、房屋及构筑物208.51万元、通用设备211.39万元、办公家具11.53万元、软件29.13万元);2020年处置资产共计27.42万元(其中:专用设备6.5万元、通用设备12.44万元、办公家具8.48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无此项资金的预算。
(七)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2021年咸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项目支出1558.88万元,各重点项目和整体支出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及评审、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形成了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体系。现对本单位2021年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进行说明:
项目名称:行政办公区域运行维护
项目预算金额:380万元
项目设立的目标;保障政府办公区域日常维修、维护、物业、保安、保洁、取暖等费用,保障政府机关正常运转
资金来源: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项目性质:长期性项目
1.产出指标情况分析
数量1指标:每年每平方物业费增加不超过5%
数量2指标:每年每平方日常维修费增加不超过5%
数量3指标:安保人员随时在岗人数>2人
质量1指标:项目竣工合格率100%
质量2指标:服务人员到岗率100%
质量3指标;保安质量要求进出人员检查、登记,进出物品过机扫描
质量4指标;保洁质量要求地面无明显垃圾,保持走道窗户明亮
时效1指标;投诉处理及时度<24小时
2.效益指标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1指标:提供良好的后勤服务水平环境改善明显
3.满意度指标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1指标;职工满意度>95%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用于后勤服务、物业管理、保安保洁的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