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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来源:咸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时间:2024-05-11

咸事务文〔2024〕15号

各县(市、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面节约战略,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管局的统一安排,定于2024年5月中旬举办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节能降碳系列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宣传重点

202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为5月13日至19日,主题是“绿色转型,节能攻坚”,全国低碳日为5月15日,主题是“绿色低碳,美丽中国”。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要聚焦“十四五”以来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实践成效,综合运用线上和线下多种宣传手段,采用活泼新颖、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创新开展节能降碳宣传教育活动。

二、活动安排

(一)全国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5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将于湖北武汉举办202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将由经验推广、能效诊断、技术支撑、推进“两新”等专项活动组成,请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关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公共机构节能降碳专题宣传活动。5月16日上午,国管局将联合中国文联、河南省人民政府在河南省洛阳市举办202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公共机构节能降碳专题宣传活动。活动将发布绿色低碳公益宣传片、绿色低碳技术征集等通知及部分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经验成果,全程通过新华网直播。请各地区、各部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收看直播,在线收看网址将于5月13日在国管局、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中国机关后勤微信公众号和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网站发布。

(三)湖北省公共机构节能降碳专题报道。自5月起,省机关事务局围绕公共机构落实全面节约战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实际行动,在湖北日报和“湖北公共机构节能”微信公众号上开辟“节能降碳”专栏,发布湖北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绿色转型示范案例,展示公共机构节能环保创新实践与工作成效,分享交流基层工作特色亮点和宝贵经验,大力宣传推进节能降碳的有效方法和有力举措。

(四)组织开展特色主题活动。5月15日上午,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将联合市城管执法委在市会议中心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暨咸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宣贯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可结合工作实际和地方特色,紧扣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主题,深入开展绿色出行、绿色兑换等绿色践行活动,并广泛动员所属、所辖公共机构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落实中央“习惯过紧日子”要求,注重节俭务实,突出宣传实效,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并及时总结活动主要内容和特色,多讲实招、突出重点,无需穿靴戴帽、面面俱到,于5月20日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xnggjgjn2023@163.com。

(二)做好宣传推介。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及单位公共区域显示屏等,对绿色低碳公益宣传片、节能宣传海报及有关活动进行集中宣传报道,扩大宣传影响,营造浓厚节约氛围。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印制了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主题宣传画,向各地区、各部门发放(市直单位可到原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603室领取),并同步在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网站和“咸宁市节能办”QQ群(群号36417089)发布宣传画电子版,供各地区、各部门下载使用。

联系人及电话:邢 渊 0715-8126675

节能宣传画.zip

咸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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