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正文

2020年咸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通知

来源:咸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时间:2020-10-09

各位进入体检考察的考生:

    根据《2020咸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工作安排,现将体检考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日期:定于20201012(星期)统一组织体检。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免冠1寸照片2张,体检费550元,于20201012日早上7点50分在咸宁中心医院四楼体检中心前台集中,统一参加体检。

    三、按时参加体检,谢绝家属陪同。根据《2020咸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不按时间、地点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如遇其他特殊重要原因不能参加体检,必须提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并经同意后统一安排择日体检,并在统一规定的时间之内完成体检。

    四、体检标准: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五、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应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六、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另可适当多带点现金以备加检项目所需。

    七、体检须知: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女性入围体检人员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报到后即告知带队人员,勿做胸部X光检查。

    4、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

    5、报到后,不得再与外界联系,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必须关闭并上交统一保管。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7、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8、在体检过程中考生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开;体检结束后,请即开通手机,以便有事联系。

9、在体检过程中有舞弊或其它违纪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拟定于10月19-20日进行考察,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咸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10月9日

2020年咸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围体检考察名单(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