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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开展“三公”检查工作

来源:咸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时间:2024-07-24

(通讯员:李康)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通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联合县财政局、县审计局成立两个专班,于2024年7月8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检查工作。

在县交通局、县人社局、县法院、县民政局等单位,检查组通过听取各单位工作汇报、查看台账资料、查阅财务凭证、实地测量办公用房使用面积等方式,重点检查2023年以来各单位办公用房管理使用情况、公车管理使用违规问题、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和违规问题等情况。

通过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存在公务接待函未进行编号管理、无留存票根、公车维修、加油未进行政府采购备案、租车不规范、办公用房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检查组要求各单位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自查自纠整改,提升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通城县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