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咸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国家、省、市关于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节能降碳为目标,以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为主线,围绕实施绿色办公和低碳生活,完善制度标准,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督导落实,开展宣传引导,扎实推动各项重点工作。在湖北省机关事务局、咸宁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和领导下,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环保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对全年重点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思想引领,科学谋划节能环保各项工作
1.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环保工作的思想指引和根本遵循,引导全市各级公共机构以高度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切实担负公共机构节能环保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职责任务,以高度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发挥公共机构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2.注重工作安排部署。年初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组织指导各级公共机构认真贯彻实施。印发了关于节能环保宣传、能耗调查统计、生活垃圾分类、塑料污染治理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和文件,在全市公共机构范围内构建了实施有目标、推进有计划、管理有方法、执行有标准的节能环保工作运行机制,形成了纵向联动、横向协同的工作格局。
3.认真谋划“十四五”规划。对“十三五”时期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和评估,结合本地实际,起草制定了《咸宁市“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草案)》。
二、狠抓重点工作,节能环保各项工作成效明显
(一)有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
一是有序推进创建工作。通过召开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环保工作暨业务培训会,对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进行部署动员,要求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咸宁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和《创建评价标准》组织实施创建工作;通过组织召开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推进会,安排创建初评验收工作,解读《创建评价标准》,交流创建经验,现场答疑解惑。
二是完成了2020年节约型机关创建目标。咸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等126家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获评首批“节约型机关”,其中市直机关26家,创建率为38%,县(市、区)共100家,创建率为28%,市、县两级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是积极推进2021年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全市党政机关单位申报创建“节约型机关”共131家,其中:市直15家、咸安21家、嘉鱼18家、赤壁24家、通城17家、崇阳25家、通山11家,申创数量达到了2021年的目标任务。目前各申创单位已完成自评和申报工作,并于11月底正式进入初审核查阶段,初审核查以查阅台账、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二)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020年底,我市已实现中心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2021年我们在推动分类规范化上狠下功夫。
一是加大推进力度,注重工作督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咸宁市中心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推动市中心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更加规范;制定《咸宁市城区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标准》,联合市城管执法委采取“普查与抽查相结合、明查和暗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二是推进餐厨垃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规范收运处置。印发了《关于推进公共机构餐厨垃圾规范处理工作的通知》,联合城发集团对市直30多家单位食堂上门逐一签订清运合同,规范处理餐厨垃圾,与市城管执法委协调,督促市直机关单位与湖北启宁城市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收运处置协议。
三是加强示范点的建设。完善市政府综合办公区垃圾分类设施配备,更新购置标准分类垃圾桶40多个;在集中收集点制作张贴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干部职工正确分类投放;对各类人群(如保洁员、干部职工等)分类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培训,提高分类投放、分类收集的准确率;改进“好嘞垃圾服务亭”服务方式,组织工作人员每周2天上门收集服务。
四是积极推进教科文卫体系统生活垃圾分类。采取上门指导督办的方式,实地抽查部分单位垃圾分类落实情况,全面指导并提出整改意见。
五是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实践活动。联合市城管执法委、市环卫局在市直部门多点位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体验系列活动,助力节能环保。
(三)有效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咸宁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方案》,我们多措并举开展塑料污染治理。
一是加强安排部署。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公共机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塑料污染治理百日攻坚督办工作的函》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倡议书》,指导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二是突出重点治理。以单位食堂为重点治理区域,全面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一次性塑料餐具(餐盒),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安全替代产品。三是开展广泛宣传。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公共机构以“6·5”世界环境日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公园广场宣传站等宣传普及塑料污染治理相关政策和禁塑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禁塑意识,营造了浓厚的禁塑氛围。四是加强监督检查。6-7月份,组织专班两批次对全市30家市直机关单位食堂和办公场所进行了检查,并根据实地查看、现场调研的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8月份对被检查的30家单位禁塑情况开展“回头看”,走访抽查了部分单位,已全面落实禁塑要求。 11月份对今年15家申创节约型机关的单位进行初评验收,严格按照《节约型机关创建评分标准》,核查各单位塑料污染治理情况。
(四)大力开展《反食品浪费法》宣贯
一是制定了反食品浪费工作方案,印发《关于全市公共机构厉行节约带头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通知》,转发省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的通知》,指导督促各级公共机构加大宣传教育,加强食堂用餐管理,建立健全公务接待等机关制度标准,强化考核检查机制。二是开展《反食品浪费法》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各单位以节能宣传周和世界粮食日为契机,开展反食品浪费宣传和“光盘行动”,动员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参加全国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政策宣贯“云课堂”活动,增强爱粮节粮、知法守法意识;在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织开展了《反食品浪费法》专题宣讲活动,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节粮爱粮意识,普及反食品浪费知识。三是开展机关食堂专项整治活动,将反对餐饮浪费、规范餐厨垃圾处理和塑料污染治理紧密结合同推进、同督查、同整治。对全市30家机关食堂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加强管理创新,有效推进节约能源资源工作
(一)推动合同能源管理
协调推进中心医院EMC能源托管项目,对医院的空调系统、热水系统、照明系统进行全面节能改造、维护清洗,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医院系统能耗,实现节能管理目标。实施远大EMC合同能源管理后,通过精细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为医院实现节能1058吨标煤/年,减排二氧化碳3100吨/年,相当于种16.9万棵树/年,并且作为社会化合同能源管理EMC案例广为宣传。
(二)开展重点单位能源审计
为加强公共机构用能管理,充分挖掘公共机构节能潜力,提升公共机构能效利用率,根据《湖北省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21年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我中心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教育局3家重点用能单位进行了能源审计。
(三)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积极推广应用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网络直报系统,印发了《关于加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信息软件应用工作的通知》(咸事务文〔2020〕40号 ),督促还未推广网报系统的咸安、崇阳、嘉鱼三个地区,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为做好能耗统计信息化报送工作、提高统计质量和效率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落实能源消费统计制度
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咸事务文〔2020〕39号 ),完成了2020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的统计和核算工作。咸宁市共计983家公共机构纳入了能耗统计范畴,经核算,2020年度咸宁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为178.83千克标煤,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为10.82千克标煤,人均用水量为20.14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1.03%、1.28%、0.89%,完成了年度能耗下降目标,较2015年分别下降13.39%、12.17%和16.05%,完成了“十三五”节能降碳目标。
(五)推动节能节水改造
联合水利局积极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推进各级公共机构开展用水器具、设施设备和老旧管网节水改造等,切实提高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水平。根据《省水利厅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20年湖北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名单的通报》(鄂水利函〔2021〕249号),2020年我市共成功创建32家节水型单位。2021年,5家单位申创节水型单位。
(六)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
一是按照国管局、省局关于对节约型机关进行表彰和奖励的要求,以推广节能技术产品(小管家电脑专用节能插座)的方式,对各(县、市)区第一批成功创建节约型机关单位进行奖励,共计推广节能插座360个,投入资金6万多元。二是积极引导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应用替代产品。购置分配近3万元全生物降解购物袋给市直各单位,让禁塑理念融入干部职工的生活、工作和家庭中,带头践行塑料污染治理。
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营造绿色发展浓厚氛围
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以发放宣传画、制作宣传栏和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标语营造浓厚氛围,以张贴宣传标识、印发宣传单引导节能环保行为,以印发宣传手册、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知识测试加强节能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以电子屏、报纸、政务网站、“三微一端”等载体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以组织业务培训提高节能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
一是扎实开展节能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印发了《关于2020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组织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观看国管局、省局主办的节能周云启动仪式,参与线上健步跑和《反食品浪费法》知识答题等活动。印制了3000份节能宣传画,分发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并在政府大楼显示屏和22座节能宣传站点开展主题节能宣传。
二是积极宣传我市节能工作经验和做法。利用咸宁日报、门户网站、宣传展板等媒介大力宣传我市“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成果,积极向省局报送我市公共机构节能环保工作信息,2021年在省局微信公众号报道节能宣传信息4篇。
三是认真组织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培训。组织各地、各单位设置分会场,积极参加省局举办的公共机构能耗定额培训学习,收看“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资源能源工作规划解析网上培训。组织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人员共计29名,参加国管局联合清华大学举办的第七期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并取得了优异成绩,1人被评选为全国“最佳学员”。
咸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