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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时间:2017-02-24

  咸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由咸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总体工作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其他认为应当报告的事项七部分。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结合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局办公室作为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办科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门户网站信息资料的更新、发布和网站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二)健全长效机制。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我局先后建立完善了信息发布、信息保密、网站管理、上网信息回复及新闻发言人等一系列制度。

  (三)强化日常管理。按照上网信息“先审核、后发布”的原则,加强了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落实监管人员加强网站日常维护、巡查、监测工作,有效杜绝不良和有害信息上网运行的情况。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重视网站(网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日常维护和信息更新工作,疏通和拓宽群众查询、监督的渠道,多种形式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设有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规定、依申请公开等栏目。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特别是对业务工作、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加大了公开力度。将行政权力目录和流程图在局网站上进行公示,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节能、公车管理等工作逐步实行网上批办。

  三、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

  我局网站专门设有政策法规公开栏,有针对性地主动发布各类政策性文件、办法、解读等内容。为拓展公众互动能力,局网站还设立了局长信箱、申请公开、咨询投诉等栏目,便于了解群众的意见及建议。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通过网站、LED电子屏、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约75条,其中利用局网站公开信息51条,内容包括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办事流程、表格下载等,LED电子屏公开发布信息24条。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未接到关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严格按有关规定开展,但还存在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信息发布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强化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强化网站管理,开展督促检查,确保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

  八、其他认为应当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咸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15—8126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