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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时间:2015-09-10

    咸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由咸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报告的事项七部分。

    一、概述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结合机关后勤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对网站建设进行专题研究,于2013年对局网站进行了全面升级。局办公室作为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办科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门户网站信息资料的更新、发布和网站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二)健全长效机制。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我局先后制定实施了信息发布、信息保密、网站管理、上网信息回复及新闻发言人等一系列制度。

    (三)强化日常管理。按照上网信息“先审核、后发布”的原则,加强了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落实监管人员加强网站日常维护、巡查、监测工作,有效杜绝不良和有害信息上网运行的情况。

    (四)加大公开力度。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重视网站(网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日常维护和信息更新工作,疏通和拓宽群众查询、监督的渠道,多种形式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特别是对业务工作、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加大了公开力度。在办公用房、车辆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等方面,及时编制行政权力目录和流程图,并在局网站上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节能、公车管理系统等工作逐步实行网上批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通过局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约70条,内容包括政策法规、人事任免、机关党建、工作动态等。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未接到关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电话咨询。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信息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严格按有关规定开展,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信息发布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强化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加强网站管理,开展督促检查,确保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

    七、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起至20141231止,电子版可以在咸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www.xianning.gov.cn/szbm/xnsxgj/)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咸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158126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