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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2023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来源:咸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时间:2024-01-08

    2023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以节能降碳为目标,以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为主线,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实施绿色办公和低碳生活,完善制度标准,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督导落实,开展宣传引导,扎实推动各项重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现对2023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如下:

一、聚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科学谋划节能环保各项工作。

(一)强化顶层设计。联合发改、财政、生态环境部门出台《咸宁市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紧扣碳达峰目标任务,立足咸宁实际,提出加快能源利用绿色低碳转型、提升建筑绿色低碳运行水平、推广应用绿色低碳技术产品、开展绿色低碳示范宣传、强化绿色低碳管理能力建设5大重点举措,明确19项具体工作,并从组织协调、政策支持、责任落实3个方面提出要求,力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绿色低碳发展新局面。

(二)注重安排部署。印发《2023年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全面指导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聚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开展绿色低碳引领行动,培育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稳步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全面节约战略,稳中有进推动能源资源节约重点工作。

(一)夯实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

1.深化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基础工作。为摸清我市公共机构基础信息,进一步打牢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基础,市机关事务中心组织采集了全市公共机构1788家公共机构(包含乡镇、街道在内)基础信息,其中党政机构1035家,学校577家,医院112家,场馆25家,其他类别39家。

2.强化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新平台的运用推广。召开机关事务部门能耗统计工作专题培训会,深入指导各地加快熟练掌握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综合信息平台的操作流程,组织重新填报2022年能耗数据工作强化新平台的应用普及。全市共1201家公共机构纳入了统计范围,机构数量同比去年增加25%。2022年,我市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人均用水量与2020年相比分别下降2.15%、2.63%、2.84%,较好地完成了“十四五”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阶段性目标。

3.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监管。更新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数据库,核查17家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数据,核实并重新填报5家单位数据,与市发改委联合开展全市节能监察,对公共机构2家重点用能单位进行现场节能监察。

(二)持续实施生活垃圾分类

1.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标准化。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动开展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情况再摸底工作,详细采集市城区625家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包括单位地址和责任人、分类投放和处置等信息,明确管理责任和分类规范要求,确保分类不走形、责任不落空、覆盖不留死角,积极发挥市城区生活垃圾示范带头和辐射带动效应。

2.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实践多元化。以垃圾分类宣传周、节能宣传周等活动为平台,系统组织垃圾分类进机关、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垃圾分类宣传实践等线下宣教活动,组织参加垃圾分类网上知识竞赛和“垃圾分类齐点亮”全民打卡等线上竞答活动,以打造多元化宣传模式,营造浓厚分类氛围,提高干部职工分类意识。

3.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常态化。以节约型机关创建核查验收、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节约型机关“回头看”等工作为契机,分季度分批次对市直及县(市、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着重规范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场馆中重点区域的垃圾分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立整立改。深化省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垃圾分类工作,多次实地调研,指导示范点在自身领域加大垃圾分类实践探索力度,推进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施的建设,丰富生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方式,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深入推进反食品浪费工作

1.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突出。联合相关部门先后在咸宁万达广场、市政府综合办公区机关食堂开展“反对浪费、崇尚节约”文明行动系列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宣、践、奖的方式,引导机关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珍惜粮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自觉践行“光盘行动”,拒绝“舌尖上的浪费”。开展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在各级公共机构食堂自查的基础上,抽取县(市、区)和市直11家机关食堂对标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均为优秀等次;全市机关食堂80%以上已推行小份菜、半份菜及自助服务,干部职工节约意识进一步增强,餐厨垃圾明显减少。

2.引领机关食堂健康建设。与市卫健委联动,以健康咸宁建设为契机,将健康元素融入机关食堂建设,致力打造集食品安全、节约集约、营养健康为一体的机关食堂运行体系,推动咸宁机关食堂建设高质量发展。市直及6个县(市、区)10个单位的机关食堂参与健康食堂申创并已经核查验收。

3.聚焦食品安全问题强势发力。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直32家单位机关食堂安全隐患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排查,重点整治管理制度不完善,经营证件不齐全、安全设施不到位等问题,限时全面整改落实。2023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荣获湖北省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先进单位,2人被评为咸宁市先进个人。

(四)强化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1.以活动为载体加强宣传引导。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开展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全面禁止的宣传引导,组织各单位在节能宣传周、垃圾分类宣传周、全国生态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活动中利用海报、电子显示屏、宣传折页等媒介强化禁塑宣传,在节能环保各类实践活动中,以奖励的形式发放小礼品,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可降解塑料制品等替代品。

2.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引领作为。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公共机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聚焦塑料使用源头减量、塑料污染废弃物规范回收处置、重点场所和环节塑料垃圾整治、开展监督检查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公共机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部署和指导。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谋划推动“以竹代塑”,促进绿色消费,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

三、深化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有序开展绿色低碳引领行动

(一)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全面提速

1.摸清底数,精准分析。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摸底调查工作,据统计,全市公共机构现有充电桩926个,其中快充457个,慢充469个,2023年新增量494个。市本级内部停车场现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105个,计划需求357个。

2.制定计划,全面建设。为解决各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迫切需求,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全面核实各单位需求和建设计划,细致做好贴心指导服务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规划。与市城发集团积极对接,力争在2024年完成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全覆盖。

(二)有序推进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工作

1.强化政策保障和工作指导。鼓励支持引入社会资本和专业化管理服务,推动公共机构开展节能降碳改造。联合发改、财政部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咸宁市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指导各地、各单位按照党政机关带头示范,重点用能单位优先实施,系统行业有序推进,各类公共机构全面推进的规划实施。与国网供电公司签订了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加强市、县两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属地供电公司、相关企业的联动,以建设全市公共机构能源管理数字化、智能化平台为基础,以实施能源托管、智慧代运维、空调智能管理等服务为路径,为湖北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提供咸宁模式。

2.推进示范试点项目的推介和建设。自2019年在咸宁市中心医院实施首个试点项目以来,目前已实施和正在推进的试点项目5个,其中医院实施的3个,学校实施的1个,政府机关正在推进的1个。合同总金额1.43亿元,实际投资总金额621万元、建筑面积36.8万m2。在此过程中,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坚持以调研促进工作,先后赴先行先试的武汉、随州等多地学习调研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推广的效能和经验,为咸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模式加速提档。

四、突出示范引领与宣传引导,促进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一)狠抓节能示范创建

1.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创建质量。近三年来,全市党政机关分批次成功建成节约型机关346家,创建率87.15%,超额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目标。为确保各创建单位创建质量,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三年组织开展了3次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核查验收,市直单位核查全覆盖,对各县(市、区)进行抽查,书面核查了100多家单位,实地核查了50多家单位。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回头看”,抽取第一批建成节约型机关的部分单位进行督查。

2.深化示范创建,提升引领效能。2023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深度挖掘咸宁公共机构绿色发展转型的先进做法和经验,遴选推荐全国首批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示范单位1个,积极申创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4个。

3.开展节水行动,建设节水型城市。与市水利局、市经信局联动开展2023年度节水载体创建工作,强化创建指导,严把审核关,切实在机关单位、高校、企业、灌区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节水示范点,助推我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建设。2023年,我市创建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46家。

(二)加强节能环保宣传

1.扎实开展节能宣传系列活动。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六五环境日、世界地球日、节水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节能宣传周期间,组织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观看国管局、省局主办的节能周云启动仪式,参与线上“节能答题点亮地图”和“健步走配捐”等活动。印制了节能主题宣传画,节能标识鼠标垫节能宣传抽纸盒、环保布袋、节能宣传扇等环保宣传物品10000多份,分发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督导各地、各单位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公众平台等开展宣传活动,传播绿色生活理念,营造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发展的氛围。

2.积极宣传我市节能工作经验和做法。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湖北之声、咸宁日报、云上咸宁、掌上咸宁、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大力宣传我市公共机构节能环保工作动态和成果,全年宣传报道见刊见报共30篇(条)次,被湖北省机关事务工作信息采用4篇,在《咸宁日报》专版宣传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等内容。在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暨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现场会上,以展板方式向参会人员展示咸宁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工作先进做法和经验。


咸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