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报送2015年度重要工作目标的通知》(咸组通〔2015〕27号)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2015年工作要点和我局工作实际,现拟定我局职能工作目标如下:
1、做好市直机关有关单位行政经费管理,协助财政部门对市直有关单位经费预算的管理,确保预算资金到位率达到100%,做到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对所管单位贯彻执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保证30多家机关单位经费的正常运转及干部职工工资的正常调整,确保财务收支和干部职工工资调整零差错;配合做好代管单位离任审计和临时性审计工作。
2、做好市直机关办公用房、公有住房、设施等资产的综合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机关办公用房、干部住房清理整改情况的检查监督,防止反弹,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出台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做好市直党政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培训疗养机构的摸底调查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资产处置意见,推动制定相关意见、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做好市级以上在职领导和离退休老同志未售住房管理维修和有关服务工作,确保住房安全。
3、加强市直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做好住房改革的后续工作。
4、做好市政府综合办公大楼、会议中心和政务服务综合大楼的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保证大型机电设备完好率和其它维修服务率均达100%,保障大楼正常运转和各种会议正常召开;争取市政务服务大楼备用电源供电保障工程立项。
5、做好市直机关办公区和宿舍区水电维修、环卫绿化管理服务及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创造和谐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确保机关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6、加强机关节能减排工作。加强节能宣传,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职工节能降耗的意识;做好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统计及常态管理;组织实施《咸宁市“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全面完成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下达的“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任务指标;争创第二批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7、抓好机关生活服务工作。加强对机关食堂及理发室的管理,确保食堂和理发室的正常运行,为领导和机关干部职工提供安全放心的工作餐及优质的理发服务。
8、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严格执行公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按照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做好全市行政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9、积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