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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来源:咸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时间:2022-02-17

咸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大家及有关机关国有资产、房地产、财务、水电、环卫、绿化、社会综治、安全保卫等管理与服务,负责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管理、市直跨部门综合执法与应急用车保障、公务接待、办公用房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财务部、国有资产事务部、节能事务部、公车运行监测部、接待事务部、安全保卫部、综合事务部、应急用车服务部、业务指导部、内审监察事务部、人事部(离退休干部部)12个部室。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事业编制6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4(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部长1),副科级领导职数12名。

第二部分 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1.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根据湖北省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一权属登记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拟定我市权属统一登记方案,积极推进我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一权属管理。为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推进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和集约化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拟协同市财政局推进我市市本级政府公物仓平台建设。

2.进一步提高公务用车管理效能。严格执行《湖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强化公务用车编制和标准管理,严控车辆总量规模,完善审批程序,不断巩固和完善公车改革成果。不断加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推广应用力度,逐步提升新能源汽车的配备比例。不断加强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拟为市直单位565台公车安装4G/5G北斗定位终端设备,进一步完善平台服务功能,扩大接入平台车辆覆盖率。不断提升公务出行的保障能力,完善车辆维修和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和管理,科学统筹调度,提高使用效率。

3.进一步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聚焦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实现2022年全市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人均用水量、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分别下降1%1.2%1.4%1.4%目标。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等主题活动,聚焦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和示范单位建设,扎实推进公共机构塑料污染治理,持续开展好“光盘行动”等节约粮食活动,引导带动全社会形成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发展的良好风尚。

4.进一步提升公务接待服务水平。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按照节约、节俭、适度原则,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食宿管理。总结疫情后接待方式、方法的变化和新观念,积极探索用餐、住宿等各个环节的新形式,加强接待阵地建设与管理,利用本土资源,挖掘地方特色,大力宣传咸宁饮食文化,打造旅游城市饮食名片。

5.进一步加强财务资产及项目审核管理。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规范财务支出。对询价、内审等财务流程及制度进一步进行梳理完善,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同时加大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相关制度执行到位,有效减少和化解各类风险。严格把关采购项目审核、实施、监督等各个环节,对照市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方案明细表,运用好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高效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加大对财务代管单位业务指导力度,配合审计、财政及纪检部门做好财务代管单位各类审计巡察。

6.进一步提高后勤服务保障能力。全面抓好治安安全、消防安全、设施设备运行安全管理,通过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对“雪亮工程”监控及门禁系统等进行升级,确保大楼安全有序运行。继续加强对市委市政府综合大楼周边交通的管理,确保乱鸣笛扰乱正常办公秩序的现象和停车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以安全规范为原则,科学节俭为指导,重点抓好各类设施设备维护升级和节能改造项目,继续做好市委市政府办公区和老区的日常维修、保洁、绿化、彩化等工作。对照湖北省机关事务“十四五”规划的相关要求,探索推进会议服务和机关餐饮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把各项制度和标准融入具体的服务之中,不断规范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流程,着力提升综合服务品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按经济分类)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134.19

一、基本保障支出

1719.17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134.19

人员经费支出

1530.17

经费拨款(补助)

3114.19

标准公用经费支出

189.00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

20.00

二、项目支出

1776.00

上级补助


经常性项目

1776.00

一般债券


当年一次性项目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跨年一次性项目


本级基金


三、项目支出不可预见费


上级基金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专项债券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三、社保基金拨款

360.98

六、上缴上级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五、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六、事业收入




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九、往来收入




十、其他收入




十一、融资借款




本年收入合计:

3495.17

本年支出合计:

3495.17

八、上年结余(转)


结转下年


公共预算结转




政府基金结转




其他结余




收入总计:

3495.17

支出总计

3495.17

备注:本表收支包含社保基金发放退休人员的退休金

  1. 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合计

上年结余(转)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

社保基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往来收入

其他收入

融资借款

小计

公共预算结转

政府性基金结转

其他结余

小计

经费拨款(补助)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

上级补助

一般债券

小计

本级基金

上级基金

专项债券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合计

3495.17





3134.19

3114.19

20







360.98









261

咸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3495.17





3134.19

3114.19

20







360.98









261001

咸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3495.17





3134.19

3114.19

20







360.98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科目)

合计

基本保障支出

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不可预见费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小计

人员经费支出

标准公用经费支出

小计

经常性项目

当年一次性项目

跨年一次性项目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合计

3495.17

1719.17

1530.17

189.00

1776.00

1776.00







261

咸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3495.17

1719.17

1530.17

189.00

1776.00

1776.00







261001

咸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3495.17

1719.17

1530.17

189.00

1776.00

1776.0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851.23

1075.23

886.23

189.00

1776.00

1776.00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2850.23

1074.23

886.23

188.00

1776.00

1776.00







2010301

行政运行

1464.23

1074.23

886.23

188.00

390.00

390.00







20103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376.00




1376.00

1376.00







2010399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0.00




10.00

10.00







20104

发展与改革事务

1.00

1.00


1.00









2010401

行政运行

1.00

1.00


1.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88.74

488.74

488.74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488.74

488.74

488.74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378.04

378.04

378.04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3.79

73.79

73.79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6.90

36.90

36.9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41.51

41.51

41.51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1.51

41.51

41.51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41.51

41.51

41.51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13.69

113.69

113.69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13.69

113.69

113.69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93.04

93.04

93.04










2210202

提租补贴

20.65

20.65

20.65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按经济分类)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134.19

一、基本支出

1358.19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134.19

人员支出

1169.19

上级补助


标准公用经费支出

189.00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二、项目支出

1776.00

本级基金


三、项目支出不可预见费


上级基金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六、上缴上级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3134.19

本年支出合计:

3134.19

收入总计:

3134.19

支出总计

3134.19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科目)

合计

基本保障支出

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不可预见费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小计

人员经费支出

标准公用经费支出

*

*

1

2

3

4

5

6

7

8

9


合计

3134.19

1358.19

1169.19

189.00

1776.00





261

咸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3134.19

1358.19

1169.19

189.00

1776.00





261001

咸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3134.19

1358.19

1169.19

189.00

1776.0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851.23

1075.23

886.23

189.00

1776.00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2850.23

1074.23

886.23

188.00

1776.00





2010301

行政运行

1464.23

1074.23

886.23

188.00

390.00





20103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376.00




1376.00





2010399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0.00




10.00





20104

发展与改革事务

1.00

1.00


1.00






2010401

行政运行

1.00

1.00


1.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7.76

127.76

127.76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27.76

127.76

127.76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17.06

17.06

17.06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3.79

73.79

73.79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6.90

36.90

36.9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41.51

41.51

41.51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1.51

41.51

41.51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41.51

41.51

41.51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13.69

113.69

113.69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13.69

113.69

113.69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93.04

93.04

93.04







2210202

提租补贴

20.65

20.65

20.65







  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单位:万元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科目)

    合计

    *

    *

    1


    合计

    1358.19

    261

    咸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1358.19

    261001

    咸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1358.19

    301

    工资福利支出

    996.49

    30101

    基本工资

    226.51

    30102

    津贴补贴

    181.63

    30103

    奖金

    329.14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73.79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36.90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1.51

    30113

    住房公积金

    93.04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3.98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85.50

    30201

    办公费

    27.00

    30202

    印刷费

    5.00

    30207

    邮电费

    3.00

    30211

    差旅费

    7.00

    30215

    会议费

    0.50

    30216

    培训费

    3.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1.50

    30226

    劳务费

    1.00

    30227

    委托业务费

    2.00

    30228

    工会经费

    15.58

    30229

    福利费

    11.63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8.52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69.78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72.69

    30301

    离休费

    17.06

    30305

    生活补助

    5.94

    30307

    医疗费补助

    14.44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5.25

    310

    资本性支出

    3.5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3.50

  2.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624.50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261.50

    3.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63.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63.00

    公务用车购置

    200.00

  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科目)

合计

基本保障支出

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不可预见费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小计

人员经费支出

标准公用经费支出

小计

经常性项目

当年一次性项目

跨年一次性项目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261001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收入总额为3495.17万元,比上年增加370.22万元,上升11.8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34.19万元,社保基金拨360.9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2022年大型修缮项目增加。

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3124.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530.17万元,标准公用经费支出189万元,项目支出1776万元。(1)按照功能分类细分,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51.23万(包含2010301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1464.23万、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76万、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0万、2010401行政运行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8.74万元(包含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378.04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73.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51万元(包含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1.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3.69万元(包含2210201住房公积金93.04万元、2210202提租补贴20.65万元).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85.5万元,其中:办公费27万元、印刷费5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7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劳务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会费15.58万元、福利费11.6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8.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9.78万元。占预算总额的5.3%,比上年增加24.7万元,上升0.8%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624.5万元(其中:标准公用中预算金额为4.5万元,项目经费中预算金额为62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7.87%,比上年减少6万元,下降0.95%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减少5万元,下降1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3万元,主要为单位应急保障车辆和应急用车服务部应急保障车辆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及市直单位公务车辆购置等支出,比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0.28%。公务用车购置费20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接待费261.5万元,主要为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咸宁市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2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656万元,主要用于物业费、印刷费、车辆运行费用、专业设备购置、办公设备及软件购置等方面,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64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03.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88.5万元。比上年减少161万元,下降19.7%。下降原因:应市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需办理政府采购品类有所减少,如硒鼓等一次性耗材不在纳入财务目录;工程类维修项目减少,工程采购预算减少。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单位车辆账面净值294.3万元,实际保有车辆共有50辆(其中单位应急公务用车1辆、应急用车服务部应急保障车辆49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5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通信用车0台,应急公务用车50台,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较2021年初增加0台领导干部用车。其他资产变化如下:2021年新增资产共计112.69万元(其中:通用设备80.33万元、公务车辆27.2万元、办公家具3.78万元、软件1.38万元);2021年处置房屋及构筑物资产共计108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无此项资金的预算。

(七)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2022年咸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项目支出1776万元,各重点项目和整体支出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及评审、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形成了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体系。现对本单位2022年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进行说明:

项目名称:行政大楼及公共区域运维

项目预算金额:546万元

项目设立的目标:保障政府办公区域日常维修、维护、物业、保安、保洁、取暖等费用,保障政府机关正常运转

资金来源: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项目性质:长期性项目

1.产出指标情况分析

数量1指标:每年每平方物业费增加不超过5%

数量2指标:每年每平方日常维修费增加不超过5%

数量3指标:安保人员随时在岗人数>2

质量1指标:项目竣工合格率100%

质量2指标:服务人员到岗率100%

质量3指标保安质量要求进出人员检查、登记,进出物品过机扫描

质量4指标保洁质量要求地面无明显垃圾,保持走道窗户明亮

时效1指标投诉处理及时度<24小时

2.效益指标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1指标:提供良好的后勤服务水平环境改善明显

3.满意度指标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1指标:职工满意度>95%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用于后勤服务、物业管理、保安保洁的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